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8-15 11:12:54 字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和方案,并组织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群众防空组织的整组和训练。

三、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落实防护措施、组建防护专业队伍、开展训练演练。负责对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疏散体系建设。拟订城市人民防空疏散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疏散人口安置和物资储运、供应的准备工作。

五、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制定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规划和方案。负责中心城区范围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管。指导和实施警报信号发放工作,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组织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监督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审批和从业企业资质管理等工作。

七、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服务民生工作。

八、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区县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人民防空教育内容。

十、战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的决定,负责开设指挥所,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湖州军分区和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转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方式,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推动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构建形成全民防护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坚持战备建设牵引,推进人民防空指挥部常态化建设,构建适应现代战争的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坚持城市防护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并重,提升人民防空建设信息化水平,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防护体系。坚持平战结合,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深度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不断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人民防空系统简政放权,努力构建现代人民防空建设市场体系。

新闻发言人:程志明。联系电话:0572-2775020

     单位地址: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青铜路1515号)

   联系电话:0572-27750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作者:湖州市国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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