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520/2023-00013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浙人防办〔2023〕4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各市、县(市、区)人防办:
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我办制订了《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同步废止。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附件: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docx
《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政策解读:https://rfb.zj.gov.cn/art/2023/7/7/art_1229733162_58940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