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 《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信息来源:转载

文   号:浙人防办〔2022〕27号

登 记 号:ZJSP41-2022-0004

颁布日期:2023年1月10日


各市、县(市、区)人防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进人防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 《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https://gdb.zj.gov.cn/art/2023/1/10/art_1229778046_2505128.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