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试鸣防灾警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规定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防灾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5月12日10:00—10:14。

二、试鸣范围: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及有关乡(镇)。

三、信号种类:分为防灾警报、防灾解除警报两种。

防灾警报:10:00—10:03,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防灾解除警报:10:10—10:14,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两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

四、媒体播报: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所属新闻综合频道、广播电台(FM105)、城市电视同时发放防灾警报信号。

试鸣期间,敬请市民们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湖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