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22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党组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义重大。今年市人防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次全会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清廉人防建设为抓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监督

(一)忠实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系统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对党忠诚教育。围绕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制度规定、行使职能权力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加强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标“五张责任清单”要求,制定人防责任清单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年底前,不折不扣完成人防专项整治整改任务。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根据上级部署,坚决落实国动体制改革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来执行,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争当“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决不允许在微信圈、QQ群、朋友圈等公开和公众场合发表或转发小道消息和不当言论,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和制止餐饮浪费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发挥好组织生活会的功能,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凡重大问题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现象严肃追责问责。

二、坚持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压实管党责任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办党组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观念。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专题研究全办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凡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组会议要集体讨论决策,做到与人防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主抓直管,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与每位班子成员至少开展2次廉政谈话,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实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研究部署检查1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与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加强所属人员日常监管,与部属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办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和直属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三)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机关纪检小组建设,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配好配强机关纪检干部,协助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突出党员日常监督这个重点,检查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重点对机关党员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按照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的原则,监督党员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机关党员违反党规党纪的案件,受理党员违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好党员正当权利。充分开展与派驻纪检组的互通联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机关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化作风建设

(一)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对标中央新要求,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严格执行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开展正风肃纪,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以更大的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聚焦“十种表现”,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常态化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检查,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发现党员干部有违反纪律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教育警示干部。

(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认真落实选人用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党风廉政“双审制”等各项制度规定。巩固清廉人防建设项目化精细管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措施、行政审批全流程规范化指南等制度,实现项目化精细管理工作落地落实。加强对人事管理、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物资设备采购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制度化、透明化。持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针对人防工作特点,深入查找处室、工作岗位和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及时堵塞漏洞。按照每季一评、半年中评和年底总评的要求,认真开展单位政治生态建设分析研判,通过找问题、补短板,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推进队伍作风转变。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意见,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铸盾为民见初心”活动,进一步优化人防干部队伍作风,全力锻造善打硬仗、干事担当的人防铁军。研究制定市办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强化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以及其他需要重点交流的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轮岗交流。深入推进“清廉人防”建设,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想,严格按照人防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所列内容履行公职和开展人防行政执法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人防网站信息内容。进一步规范人防行政审批程序,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简政放权。认真处理“12345政府阳光热线”交办事项,努力使“来电人”得到满意回复,积极参加“行风热线”活动,解疑释惑,树立人防部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培育清廉文化,营造新风正气

(一)涵养清廉思想。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清廉文化的教育、引领、激励和约束作用,讲好清廉故事,展现清廉魅力,弘扬清廉价值,涵养清廉文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严明公私界限,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养和廉洁从政意识。

(二)加强清廉教育。认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班子成员全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深入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等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警示教育,继续收集整理《全国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注重以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通过开展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教育警示机关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引以为戒。

(三)打造清廉阵地。在办公场所充实完善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好家规家训、廉政警句、廉政故事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墙,在人防网站、“湖州智慧人防”微信公众号、钉钉群等新媒体、新平台,及时宣传湖州清廉人防建设内容,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前夕,及时开展清风行动”,使党员干部时刻受到廉政文化滋润。

五、坚持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一)加强工作对接。办党组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创造有利条件。凡是办党组会、主任办公会、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会等重要会议,均要以重要会议报告单的形式邀请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

(二)自觉接受监督。对人防行政审批、自建工程建设、重大物资采购、“三公”经费支出等涉及权力运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风险领域和重要环节,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

(三)抓好问题整改。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办党组要认真制订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