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完成全市首个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移交

发布时间:2022-11-03


111日,德清县建设局(人防办)组织德清绿城浙潮置业有限公司和德清县建设发展集团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在凤栖春澜住宅小区举行了人防工程交接仪式,移交双方代表在《德清县人民防空工程移交书》(〔2022〕人防移字第1号)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这标志着全市首个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项目顺利完成移交。

为确保涉改人防工程产权顺利划归国有,自2019年启动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德清县人防办注重规划源头引导管控,在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结建人防工程的国有产权属性,并按照人防配建指标和工程质量全程指导服务项目推进;达到移交条件后,县人防办及时牵头组织建发集团、项目建设单位对照工程概况、技术资料和设施设备“三张清单”,进行认真复核、逐项比对和现场查验,准确录入移交信息。

  下步,德清县人防办将认真履行业监管职责,加强人防工程的监督检查,同时积极服务指导建发集团依法灵活开展人防工程市场化经营,盘活国有人防资产,不断提高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提升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保障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为全省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开展积累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