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有关规定,拟定于2021年9月18日在全市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试鸣时间 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防空警报试鸣时间拟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10:00—10:23同时鸣响。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10—10:13为空袭警报;10:20—10:23为解除警报。 二、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三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 三、试鸣方法 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由市、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采用无线遥控方式发放。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所属新闻综合频道、广播电台(FM105)、城市电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试鸣要求 (一)各级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警报试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 (二)人防部门和警报设点单位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警报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警报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三)电力部门在警报试鸣时要做好电力保障。 (四)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所属《湖州日报》在试鸣前七日发布《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确保城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请示,请批复。 附: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张志宏 电话:2775063 15868291026)
湖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代拟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规定要求,现就2021年防空警报试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月18日10:00—10:23。 二、试鸣范围:湖州市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及所属人防重点镇。 三、信号种类: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识别为: 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空袭警报: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解除警报:10:20—10:23,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 三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 四、媒体播报: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所属新闻综合频道、广播电台(FM105)、城市电视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试鸣期间,敬请市民们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1日
3021350-10563-19-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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