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收费目录公示清单2022年

发布时间:2021-12-28


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收费目录公示清单
日      期:2021年12月27日
执收单位: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负责人:陆利明联 系 人:钱建星
地       址:湖州市青铜路1515号联系电话:0572—2775033手      机:15067261060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备 注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浙价费〔2016〕211号   
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新建民用建筑,十层以上(含十层)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70%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十层以下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80%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1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本市)应建面积2100元/平方米
2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含县城)应建面积1700元/平方米
3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镇应建面积1300元/平方米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减免范围


1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免收浙价费〔2016〕211号     浙人防办〔2020〕31号
2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免收
3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减半
4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减半
5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形式)免收
6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免收
7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免收
8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在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上新建、翻建的自用住房,列入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范围的新建房屋,省定经济薄弱村投资兴建的物业建设项目免收
9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等羁押场所免收
10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新建民用建筑,十层以上(含十层)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70%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十层以下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80%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减收
11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项目免收浙委〔2009〕56号        浙人防办〔2020〕31号
12包含教室、教师办公场所、电脑教学、教育实验室等教学活动,且教学活动面积超过50%的单体多层教学综合楼减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7〕799号)           浙人防办〔2020〕31号
13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收财税〔2019〕53号       浙人防办〔2020〕31号
14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收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浙人防办〔2020〕31号
15其他国家和省规定可以减免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