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规定要求,现就2020年防空警报试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月18日10:00—10:23。 二、试鸣范围:湖州市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及所属人防重点镇。 三、信号种类: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识别为: 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空袭警报: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解除警报:10:20—10:23,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 三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 四、媒体播报:湖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湖州人民广播电台FM105频率和城市电视终端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试鸣期间,敬请市民们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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