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规定要求,现就2020年防空警报试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月18日10:00—10:23。
二、试鸣范围:湖州市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及所属人防重点镇。
三、信号种类: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识别为:
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空袭警报: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解除警报:10:20—10:23,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
三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
四、媒体播报:湖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湖州人民广播电台FM105频率和城市电视终端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试鸣期间,敬请市民们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