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审计整改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5

2019年,市审计局对市人防办原主任凌伯勋同志任市人防办主任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湖委审办资环报[2020]3号)。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至2018年期间,市人防办每年组织“湖州金盾”实战化演习,建立完善“一网四系统”,每年警报鸣响率和覆盖率达100%,人防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建成儿童公园人防工程和民防教育馆建设项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市人防办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少收取易地建设费整改情况。

已于2019年11月将《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天际花园二、三期项目易地建设费510万元全部收缴到位。

   (二)未及时收取易地建设费整改情况。

已于2019年12月将《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大港御景新城项目易地建设费376万元全部收缴到位。

(三)对13个建设项目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整改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未经人防审批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了限期整改,从6月份起人防、建设、综合执法部门共同对未经人防审批即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清查。会同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政务办研究出台了《关于部门联动共同防止人防未批先建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加强审批监管机制。其中东吴国际广场项目已于2020年1月交纳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789万元。

(四)13笔大额支出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整改情况。

对原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重新进行梳理和修订,优化管理流程,并要求全办人员严格落实制度规则。对新修订的制度规定进行传达和解读,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规定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所有3万以上金额支出上会集体讨论。

(五)贯彻执行人防相关法规政策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少建人防工程或少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问题。

对祥生悦山湖和鑫远邻里商业中心项目批准文件,按程序进行了变更,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文书。

(二)6个项目超范围使用易地建设费保函政策,其中2个项目分别存在保函延期未变更和保函金额少于应缴金额等情况。

针对天际花园、御景新城、御品花园、博学府、陆家坝A地块、谈家坝小区及悦山湖花园7个项目,逐一进行核对清查,没有发生少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或少建人防工程面积等后遗症问题。通过全面排查对小梅山宾馆项目、梅东拆迁安置用房四期工程项目、谈家扇A地块项目仍在生效的银行保函事项进行梳理,上述3个项目在银行保函到期前,建设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即按约解除银行保函;到期时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则立即兑付银行保函,按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缴入库,2020年5月我办已向上述3家单位发出了履约告知书。为规范权力运行,人防办党组研究制定了《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行政审批中规范运用银行保函和承兑汇票的实施办法》,对适用范围、决策流程、执行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六)财务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以前年度形成的人防保证金未及时清理。

已清理上缴往来等结余款3048万元,原省保留账套挂账的平战转换金和人防保证金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二)15笔固定资产未入账。

已完成对15笔未入账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工作,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资产管理意识。

(三)5笔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制定审批流程补充细则,完善了出差审批制度,组织全办人员加强对差旅费相关办法的学习。强化财务人员审核责任意识,严把审核关。

(四)下属单位违规报销个人公务活动出租车费用5笔。 

修订完善报销制度,对差旅费制度进行补充,明确规定对停车和出租车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未公开发包。

修订完善《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制度,组织全办人员加强对采购项目管理相关办法的学习,强化财务人员审核责任意识,严把审核关。

(二)软件正版化要求落实不到位。

建立健全《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购置15套新版WPS办公软件用于办公电脑,逐步实现国产化软件,重点对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及各专业商用软件进行更新。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行业管理制度。

积极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报衔接,研究出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指导意见》(浙人防办〔2019〕23号)。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根据政务服务2.0建设,加强人防行政审批网上办、掌上办,提升审批时效;二是拟修订完善《人防行政审批全流程规范化指南》,进一步增强人员配置、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制度规范落实;三是拟制定《人防工程审批档案归档标准》,保证审批档案安全可靠;四是加强权力运行内控监管,纪检小组定期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五是会同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政务办研究出台了《关于部门联动共同防止人防未批先建的通知》。

(三)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制度规定。

进一步完善出差审批制度,修订完善《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人防办下属事业单位个人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票据实报销。进一步落实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账实相符。